关于举办北华大学“自信北华 ,唱响未来”教职工 合唱比赛活动的通知
更新日期:2019年04月12日 12:03 | 作者:各单位、各部门:
今年是我校组建20周年暨办学传承113周年,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。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热爱祖国、热爱教育事业、热爱北华的高尚情怀,提升我校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,提高服务北华,建设北华的积极性,进一步普及和传唱校歌,充分展现我校教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,推进校园文化建设,按照学校2019年工作总体部署,特举办“自信北华,唱响未来”教职工合唱比赛活动。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自信北华,唱响未来。
二、参赛对象
北华大学全体教职员工。另特邀我校离退休老干部合唱团和音乐学院合唱团参加表演。
三、比赛方式
比赛分为预赛、决赛两个阶段。预赛以各校区为单位进行(附属医院参加东校区预赛);各校区预赛成绩前40%的参赛队进入决赛。
四、比赛时间
预计于2019年6月上旬举行。
五、比赛地点
预赛地点:北校区礼堂、南校区田家炳楼117室、东校区音乐厅。
决赛地点:东校区音乐厅
六、比赛要求
1. 参赛队伍的组建。超过100人的基层工会独立组建合唱团队,参赛人数不少于100人;人数在40-100人的基层工会,独立组建合唱团队,要求全员参赛;人数不足40人的基层工会即可独立组建,也可自愿联合组队,要求全员参赛。任何单位不得弃权。
2.各基层单位领导全员参赛,学校领导全员参加机关合唱队。
3. 每支参赛队伍比赛两首歌曲,一首必选曲目《北华之歌》、另一首自选曲目(自选曲目必须主题积极向上,反映时代精神风貌)。各队演出总时长(包括上、下台)最好不超过10分钟。各队在报名时需同时确定参赛曲目,如出现多家单位参赛曲目重复的情况,将根据报名先后进行协调更换。
4.各参赛队自行解决音乐伴奏。
5.预赛、决赛上场顺序提前抽签决定。
七、比赛评比办法及奖项设置
由评委团队依据比赛的评分标准对各参赛队进行评比。预赛设优秀奖若干(凡未进入决赛的参赛队伍均获优秀奖);决赛设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3名,优胜奖若干,特设表演奖2个。
八、几点说明
1.预赛阶段,各校区指定协办单位。东校区为经济管理学院党委、南校区为法学院党委、北校区为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,负责统筹协调,组织各校区预赛的相关事宜。
2.做好校歌传唱普及工作。各单位既要提高合唱队的质量,也要以此为契机,做好全体教职工对校歌的传唱普及工作,做到全员学唱,全员会唱。
3.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。各单位党委应做到统筹协调,各基层工会负责具体落实,克服时间、人员等方面的困难,认真组织,提高质量,充分展示本单位的精神风貌。
4.各合唱队领颂词,预赛、预赛主持词均送宣传部审阅,邮箱:bhdxxcb@163.com ;联系人:于瑾;电话:64608582。
联系人:李洪涛 联系电话:64608037
工会、妇委会
党委宣传部、教师工作部
2019年4月12日
学院地址: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15号
邮编:132013 电话:0432-64602656
版权所有@北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